不过林晨一天很是忙碌,这不前几天答应了去老王家里做客,一来老王是为了答谢林晨给自己想的办法,使自己现在的生意异常火爆收入大增,另一方面自己也把林晨当成朋友,因为在大城市里面,被别人请去家里做客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这就标志两个人的关系已经更近一步了
说到做到是一个成功男人必备的品质,林晨也一直深信这一点。林晨又把这件事提到人性的高度,林晨居住的地方离公司不是很远,也不是很近,离公司大约二十公里左右,一般的人的这是很远的距离,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这距离很遥远,但是对于林晨来说这点小距离不成问题,他一路小跑,就回到了出租屋内,既然去做客那肯定得要买几份礼物才能体现自己得心意。
已经是傍晚,林晨回到住的地方后,冲了一个热水澡,打开了自己珍贵的箱子,他去哪儿都会带着这个箱子,因为他一直执行任务所有的东西都不多。从里面取出来了一件衣服,据说是世界著名的设计大师兰尼·索曼斯,当年他也是在一个酒吧喝酒喝醉酒了,正遇上穷困潦倒的兰尼·索曼斯将他的作品也就是这一件衣服给了林晨。
林晨也给了他一笔钱,看这个老头穷困潦倒的样子,后来才知道这个老头都是装的,美其名曰是来世界上体验设计理念,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果然这些艺术家都是疯子林晨穿上那件衣服,整个人气质更显不凡。他简单整理了下头发,便出门去挑选礼物。
来到商场,林晨却犯了难。他平日里专注于自己的事情,很少操心送礼物这种人情世故。转了一圈后,他看到一家古玩店。想起老王平时喜欢摆弄些古旧玩意儿,于是走进店里挑了一块精致的玉佩。
出了商场,林晨打了辆车前往老王家。老王的家离不远,是在城西的一处老式住宅,周围都是一些比较普通的居民。算是一处比较有江南特色的古镇了。
到了门口,他刚要敲门,门却开了。老王热情地迎接他进去,屋里弥漫着饭菜的香气。老王也已经等待多时了,这几个月遇到林晨,他总感觉林晨算是他的贵人一般,前几个月自己才是一个路边卖早点的人,一天就赚那么两三百块钱,后来在林晨的帮助下,林晨直接给了他六十万。让他买了一个门面,并且就在原本那个位置的周边区域。此外,由于他为老王精心调配出来的崭新秘方,更是使得老王的生意呈现出一片繁荣昌盛、蒸蒸日上的景象。不过需要说明的是,这并非意味着林晨腰缠万贯、富可敌国。实际上,只是在后来的相处当中,林晨逐渐意识到老王这个人相当不错,值得交往和帮助。再加上这么多年以来,连他自己都不清楚究竟攒下了多少财富,而且那些钱一直放在那里闲置着,根本找不到合适的用途去花费它们。于是乎,在林晨内心深处便形成了这样一种理念:金钱一定要花在最为关键、最为紧要的地方,也就是所谓的“用到刀刃上”。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发挥出钱的最大价值和作用。
老王看到林晨手中的礼物,连连摆手表示太客气。林晨笑着说这是应该的。
然而,尽管已经听闻了许多关于老王女儿的事情,但他却始终未曾亲眼目睹过她的真容。据旁人所言,这位姑娘同样在宁海大学深造,想必也是个聪慧伶俐之人。
就在与老王闲聊之际,忽然间,一个身影从厨房轻盈地走出。那是一个充满朝气与活力的小姑娘,只见她双手稳稳地端着一盘香气四溢的菜肴,脸上洋溢着甜美的笑容。随着她一步步靠近,人们终于看清了她的模样——这便是老王的宝贝女儿,名为王芊芊。
说起老王,年轻时也曾经历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悲剧。那时,他与爱妻刚刚步入婚姻殿堂不久,本应是幸福美满的小家庭,却因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而破碎不堪。那场意外无情地带走了他挚爱的妻子,从此之后,老王便独自一人含辛茹苦地将女儿抚养长大。所以老王对他的女儿格外爱护有加。
林晨看到这位姑娘,典型的江南小女人味,身穿白色t袖身穿白色t袖,袖口处绣着精致的淡蓝色小花,仿佛是清晨带着露珠盛开的花朵,清新淡雅。下身搭配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恰到好处地勾勒出她纤细修长的双腿,裤腿微微卷起,露出白皙的脚踝,脚腕上系着一根红绳,绳上挂着一颗小小的银铃铛,走动之间发出清脆的声响。外面罩着一件米黄色的针织开衫,披散在肩上,增添了几分慵懒随性的气质。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随意地披在背后,仅用一根木质发卡别起一小缕头发,几缕碎发垂落在脸颊两侧,更显俏皮可爱。耳朵上戴着一对小巧的珍珠耳钉,在灯光的照耀下散发着柔和的光泽。她的脖子上还挂着一块水滴状的玉坠,玉色温润,与她白皙的皮肤相互映衬,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从画中走出的江南水乡女子般温婉动人。
林晨便对老王开玩笑的问道:王大哥你的女儿这么漂亮,肯定追她的男朋友不少吧。
王芊芊便害羞的说道:林大哥你就不要开我玩笑了,我还小还在读书呢,说要就害羞的走到了厨房去端其他的菜去了。
好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