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那个地方叫拜留别。
那里的人们从相遇的一刻开始,就想到了会别离。
这是斯兰王朝的首都,汇集世界上最璀璨的珠宝、最名贵的香料、最奢华的绫罗绸缎、最顶尖的机械制造技术……这里诞生最权威的科学、神学,也长养最纯善的人。
一千年前,路过人间的神明从猛兽的爪下拯救了翰约斯顿氏的先祖,他们在游览人间的路上结伴而行。在翰约斯顿氏的家乡,神明终于发现了这个山海之间被造世者遗忘的,落后而荒凉的族群。
“苦难的人呵!”
神明流下悲悯的泪,从此斯兰的境地上有了第一条淡水湖泊。
他将外袍化作建筑遮风挡雨,他将血肉化作面包和美酒令人果腹,他张开怀抱,接纳每一个愿意信仰他的子民,并且承诺会从此保佑他们的一生。
从此以后,这片土地上生长的每一个人都从心底保有对神明的爱戴和敬仰。
除了一个人。
她是东方安朝的公主。
她把教义当做童话,看礼拜和弥撒就像笑话。
人们无法认同她,也不必爱戴她,她来自异乡,终究要回到异乡去。
政通十八年,魏嫣第一次踏上拜留别的土地。
从故乡出发,要翻过一座巍峨的阿尔巴巴斯特山,横跨过深不见底的亚美利亚海峡,等到人的意志随漫长的路途消耗殆尽,繁华的斯兰城镇,才终于出现在人的眼前。
他说你无须害怕,因为那里值得一切艰辛。
每天,无数神教的信徒从千万里之外出走,向拜留别进发,花费掉全部的积蓄甚至舍弃生命,也要抵达中心教堂,瞻仰大主教的荣光。
每一天,又有无数传教士从拜留别启程,带着神的著作和信仰的光芒,想要走到世界的最尽头,哪怕天涯海角,也要将神的赐福送去,将无底深渊照得宛如白昼。
这样的圣城不会叫每一个追寻它的人失望。
于是相爱的人应该去拜留别,失意的人也应该去拜留别,想要向上攀登的人应该去拜留别,想要醉生梦死的人更要去。
她问那里这样好,你怎么还会回来。
他说因为你在这里。
……
“皇帝陛下,您真的愿意迎娶这位来自遥远东方安朝的公主成为您的妻子,从此不论贫穷、富贵,疾病还是健康——”
“主教阁下,”切里斯打断他,“或许您的这句话应该在我和我的王后共同站在您面前时,再问出来。”
“当然、当然,”大主教不在乎地笑笑。
方才那句话原本也只是玩笑,在他看来,这场婚礼就像是小孩子过家家一样荒诞。
他们站在中心教堂的最中央,被华美的灯光笼罩着,在教堂中全拜留别所有的达官显贵、勋爵骑士的注目下,在殿堂外所有斯兰人的共同祝福下,等待着东方公主的到来。
大主教:“我只是很好奇,东安朝究竟有什么魔力,不过短短几个月时间,竟然能让想要与先王后殉情的我的陛下坠入爱河。”
“几个月很长了,”切里斯道,“有的人死去,有的人重生,有的王朝已经坠落,有的却冉冉升起。主教阁下,在您帮助我统领王朝的这几个月中,我成长良多。”
大主教转头,看向神色如常的年轻君王。
和印象中那个囿于亲情和爱情的稚嫩男孩不同,他的眸色已然看不清晰,他的眼光笼罩烟云。
——他在说谁?谁已经重生,谁又走向了死亡?
轰地一声大门被打开。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教堂的大门口。
乐手们根本来不及反应,华贵的乐章没有迸出一个预计中的音符,就听得哒哒的高跟鞋声打破宁静的氛围,笔直地冲到了教堂的最中心。
“大主教是吧,”来者眼光上下扫过这斯兰王国中地位最高的人类,“请开始主持吧,我已经到了。”
大主教年过半百,共事了三代君王,自认已经见过太多大场面。饶是如此,他也被眼前的情况惊吓到了。
这个身披白纱的女孩有乌黑的瞳仁和漆黑的发,她踩着极具斯兰特色的高跟皮鞋,却把一切属于斯兰女子的婀娜抛却脑后,她像是踩着一双刀子,或者两根踏碎地板的钉子。
她走过来的时候不像是要奔赴一场生命契约,倒更像是那些极端的异教|徒,想要将这中心教堂劈开,把所有人深深信仰着的大主教捅个对穿。
她一把撩起了自己的头纱,高傲的眼神打量教堂中的每一个人,遥远而神秘的美就这样直接地冲撞进了每一双眼睛。
“对了,我忘了说。”
大主教还没能开口,便又被她打断。
“如果他疾病、贫穷或者丧失王权,这几点中哪怕有一点,我都会干脆利落地舍弃他,”魏嫣说着看向切里斯,斯兰王朝的皇帝,她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