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衣怒马(上)(1 / 3)

作者有话要说:
古风,文不对题,不好吃纯粹怪我没写好,ooc严重。


  楚云秀最偏爱的是红缨枪,她这一□□法使得极好,没有花哨的招式,招招都是照着人的要害点过去的,能让她吹一辈子的事情大概就是她十七岁守苏城时混入敌军里做卧底,结果手痒把人家的主将给一枪解决了。

“眉心一点红,枪尖染剧毒。”她勾起唇角一抹笑,“楚氏一门的门楣担当就是本姑娘了。”

彼时张扬的少女回到苏城后在温柔水乡中布下了天罗地网,从水边生长的姑娘虽然没能学会江南烟雨中的温和,但却极擅长水战,把不擅长的水战的敌人逼回了秦岭以北,回到背面的敌军又受到了韩家小将军的伏击,当即元气大伤,签了和约后乖乖走了人,估计能安静个十几天。

但其实楚云秀出身苏城将门世家楚氏,刀枪棍棒样样精通,没有战事的时候她更喜欢穿个男装扮作风流倜傥的公子哥,腰间佩个看起来只是装饰品的华丽轻剑,全靠着个剑鞘上的青色宝石唬人,穿梭在小巷街道里,总能得到姑娘们丢来的香囊小花——这走街串巷的,苏城的治安倒是好了很多,富裕之地土匪盗贼本就少,有那不长眼的流氓,当然都被这位楚公子给收拾了。

她吐掉枇杷壳,优哉游哉的走回楚府,立即挺直了腰板,只因为楚家老爹是个极其古板正经的人,看不惯她男装时吊儿郎当的伪装,更看不惯她突然古灵精怪的战术,总觉得这不太稳妥。

楚云秀随手将香囊丢给丫鬟,让小姑娘好生收着姑娘们的芳心,却见今日门房的眼神有些奇怪,她转了转眼睛问道:“今日可是有客人来了?”

“回小姐,是韩家小将军来了。”门房答道。

楚云秀变了脸色,转身就要跑,与生俱来的警觉忽然让她侧开了头,下一秒腰间佩剑出鞘,侧身和背后这人颤抖了起来,她蹙起柳眉,语气不善道:“韩文清,你这人好不礼貌,一见面就与我打架,这里可是我家!”

“满身脂粉味,又去哪里游荡了?”对面这年轻人虽然接了她的话,手中的刀却是未停下半分,一时间刀光剑影,端得是热闹非凡,楚云秀有心要给这人一个教训,奈何她今日使得不是她最爱的红缨枪,而且她的武功走的是轻盈的路线,正好被人家给克住了,虽然她也是天之骄女,但却渐渐落了下风。

楚云秀可不服,韩文清不是强硬吗,那她定要比他更强硬!于是她提剑向前,切磋成了拼命,险些把剑给劈断了。

她想,下次泛舟的时候她准要一脚踢翻了这船,让韩文清落到水里成了那吐泡泡的鱼。

“云秀,不得无礼。”眼见自家闺女要输了,一旁围观了半天的楚将军这才开口,两人收了手,楚云秀对她的不服不加任何掩饰,引的她老爹无奈道:“你都看出来小韩是克制你的刚猛路线了,还要跟人家硬碰硬。”

“怎么,难道我要服软卖个破绽引人家上钩不成,我可不是这种性格。”楚云秀撇嘴,“父亲就只爱说我,韩文清守燕城的时候不也跟人家硬碰硬了吗,怎么没见你让他服软卖个狡猾。”

“我只会一如既往,学不来狡猾。”韩文清倒是开了口。

楚父扶额,连连感叹现在的小辈不听话,挥挥手让他俩自个儿玩去了。于是楚云秀换了这件被刀风砍破了几条缝的公子衣衫,一边心疼自己最喜欢的这件男装,一边一肚子坏水的请韩文清泛舟。

“怎么去湖边?”韩文清问她。

“纵马而行的话,你不会伤着人吧。”楚云秀斜他一眼。

“楚云秀,我比你去军中还要早三年。”韩文清呵了一声说道,“我孤军入大漠端敌军帐的时候,你可能还在房间里拿柴火棍绣花。”

“呸,老娘从没来绣花,你家绣花用柴火棍?你少瞧不起人了。”楚云秀烦死了他用资历压人,虽然他很少这样,可是楚父没少那韩文清当正面教材来教育她,让她颇为厌烦。虽说她绣不来鸳鸯,但是水鸭子还是绣的来的!

“我也是这个意思。”韩文清说道,他接过门房手里的缰绳,翻身上马,回头看了她一眼,“这次不赌了?”

赌个球。楚云秀的骑术不如韩文清好,因为她自小生活在江南水乡,而韩文清可是在战场上骑战马砍人的存在,霸图军营就是他家后院,自小打马走过的少年郎,那骑术跟她不是一个概念,最初她不服气的和人家玩谁先到的无聊游戏,差点把家底都输光。

现在少年郎成了将军,她才不会自讨苦吃——老爹说的对,人有的时候是要服软的。

楚云秀说:“且让你一回。”

韩文清低笑了一声,引的楚云秀瞪他一眼,笑什么笑,平时不笑看着怪吓人的,结果笑起来她感觉自己浑身上下的汗毛都要炸了,这人笑起来更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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