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1 / 2)

他虽是无信仰者,可为了她去教堂,也并无不可。

只听她说更喜欢中式,便将中式礼服的样式,在脑海里都过了一遍。回头也犯不上租,直接定制几套。

他在庭院跟她说着话,拖拖拉拉,一直到夜幕时分才离去。

蒲希冉站在他刚刚站过的位置,依旧没捕捉到跟他同样的心跳。

朝路过的仆妇吩咐了一声:“取个炭火盆子过来。”

仆妇一脸不解:“小姐,这马上都是立夏了,您要这些劳什子东西做甚。”

蒲希冉突然发觉沈林轩的话,有几分道理。

虽说大清亡了,人人平等。但这些仆妇也太碎嘴了些,整日瞎打听。

仆妇接收到小姐那双含霜的眼睛,一缩肩膀,麻溜儿小跑去拢了火盆。

蒲希冉已转身回屋,将傅云亭从前写给她的书信、送给她的布偶,还有西洋挂钟,一并拿了出来。

蹲在地上,划了根火柴,火苗瞬间窜起老高。

能烧的都烧了,烧不掉的,一并砸碎。叫小厮扔进泔水桶里,晚上同小厨房倒出去的剩菜、一并清理掉。

一旁的小丫鬟看着可惜,劝了劝:“小姐,旁的也就罢了。这上好的蟒袍,可是请的苏绣,一针一线缝制出来的,价值连城。”

“他这人一贯神龙见首不见尾,我就算想还,也找不到他人。”蒲希冉面无表情,眼见火苗蹿起老高,跳跃浮动,在她面前燃成灰烬。

“烧了是可惜,不过他不缺再置办行头的钱。我哥不是乞丐,更犯不着捡他剩下的。”

小丫鬟张了张嘴,几番欲言又止,‘小姐,关键这是傅老板送给您的,就是你的了,也不是他的,给大爷留着,怎么能算拾荒呢’,终究没说出口。

想来也是,傅老板比大爷高许多,行头穿着不合身了,上台也不好看。

回头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沈林轩回到新住处后,激动得一晚上没睡。也不知是换了新地方,认床还是怎么回事。

按理说,在蒲宅,那也不是自己家,却待得格外踏实。

晨起,跟包将早膳拿进来,都是老北京人惯常吃的豆汁和烧饼。

他还没吃,闻一下就险些吐了:“赶紧拿出去,熏得我脑袋疼。”

“得嘞。”跟包想让摇钱树尝尝新鲜口味,知道马屁拍在马腿儿上了,麻溜地将东西拾掇走了。

又在外面叮嘱了小厨娘两句:“弄点粢饭团和小馄饨来。”

再回屋时,就见老大正在翻箱倒柜,不知找些什么。

直到看见他手里拿出一只不大不小、精致的匣子,递到了自己手边:

“去,把这些给冉冉送去。”

跟包大骇,因这里头装的都是房屋地契、钱庄银票,虽不算全部家当,也得沈林轩卖卖力气,在戏台卯上了,唱十几出全折戏。

这里,都是他的血汗钱。

“这是什么钱?”跟包突然有点怀疑,那蒲家二小姐,跟蒲老板串通好了,一个掏空他的家底,一个掏空他的灵魂。

总之,要让他身体被掏空。

“是未来太太费。”沈林轩琢磨了半天,想出这么一个自创的新名词,站在晚清民国的风口上,也当了一回时代的弄潮儿。

“是她做我未过门夫人的银票。”

跟包差点去掐人中,忙劝道:“那也用不着这么多啊,而且咱可以细水长流。又不是只做一天相好的,明儿就跑了。这天长日久的,不是早送破产了?再说了,只有逛窑子才花钱呢。”

“乌鸦嘴!什么一天?”沈林轩不悦,抬脚就要踹过去。

“只要爷的嗓子还在,她能花,我就能供得上。”

跟包屁股上挨了一脚,只觉自己尾巴骨都要被他踹折了,揉着腚,哎哟着:

“爷,您这好动手的毛病,可改着点吧。这两口子过日子,哪有勺子不碰锅盖的,回头拌两句嘴,没控制住火气,再给人娇小姐打伤了,她哥不得把您劈咯?”

沈林轩要真干出这禽兽不如的事,哪儿还等着蒲兄劈?不过,跟包说的不无道理。

深思过后,有病乱投医,向聋子询问顺风耳的事:“你说,该怎么对一个姑娘好?”

沈林轩将他常贴的几出戏都想了一遍,《神州擂》、《三岔口》、《白水滩》、《捉放曹》、《朱砂痣》……大多都是些王侯将相的戏,少有才子佳人的,让他没办法从职业性出发,取得真经。

从前他嫌才子佳人的戏腻歪,唱起来不痛快。现在才发觉,戏到用时方恨少。

“一个人男人,口说无凭。钱在哪,爱就在哪儿。因为赚钱不容易。哪怕他说得天花乱坠,但是一文不拔,也不是真喜欢这个女人。”

这是沈林轩的爱情观。

回头将盒子交到了跟包手上,说:“不是做我夫人的费用,免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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