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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之歌》(1 / 2)

从首都机场出来的时候,才进入夏季的北方还很干爽舒适。刚到出口,就看到有人举着书展LOGO的接机牌。简渊过去主动打了个招呼,那小伙子还愣了一下,估计没想到邀请的论坛嘉宾里,还有这么年轻的人。他核对了一下名单,确认了简渊的身份,就领着两个人到车库去。

车子是辆7坐商务车,不过等找到位置,小伙子又说半个小时后还有一位来宾,所以要麻烦他们等一下,待会大家坐一辆车走。接着他转身又飞快向接机大厅跑去,可见接待也不是个轻松的活儿,在半小时内要在偌大的机场大厅里来回奔波。

左右是要等人,康杜若就没坐进车里,她看了看车子和中排的简渊,一时恍惚:此情此景何曾相似。她不禁感叹道:“没想到我第二次来北京,还是跟你同坐一辆车。”

简渊惊讶地看了她一眼:“第二次?你高中后再没来过北京?”

“没事我来这干什么?”

也就是说,上一次就是参加“雷雨杯”的那一次。想到这里,简渊也不禁深深体会到“人生何其奇妙”:“那这次我带你好好游览一次,把上次没看过的景点都看一次。”

康杜若倒无所谓:“展会一共就三天,你还要当看板郎,哪有那么多时间?”

“等展会结束后多留两天呗,”简渊大言不惭道,“要是不能自由请假,我做到boss还有什么意义呀!”

面对如此资本家本家的发言,康杜若无力吐槽,简渊则翻出手机,已经高效地看起了最便捷旅游攻略。就在两人畅想着未来的旅游时,第二位嘉宾到了。

第二位嘉宾是个外国老先生,没等小伙子稍作介绍,对方看到简渊,居然惊喜地打起了招呼:“My god ! Jane! unexpectedly met you here!”

“Dr. Abels!”简渊也十分诧异,这人竟是他曾经拜访过的那位心理学作者亚伯斯。

两人都在对方眼里留下过良好的印象,如今意外重逢,坐上车后就聊了起来。康杜若用她那还没全丢的英文听了个大概,知道亚伯斯曾是简渊的作者,并且因为简渊离开美国总部,这位作者被转人负责后,还颇为遗憾。

“Please trust my colleagues\'' abilities, they are all equally responsible as me。”简渊让亚伯斯放心,随后两人相谈甚欢,一路上倒也不用为了客套而尬聊了。

书展订的酒店离会场很近,简渊、康杜若的房间在亚伯斯楼下,他两人又约了会展中找个机会吃顿饭,这才各自去休息。

虽然嘉宾都是一人一间,但房间统一是双人房。康杜若走到巨大的落地窗边,发现视野良好。一架主干道高架路正从酒店下面穿过,可以想见,这里晚上肯定会有一条车灯汇聚而成的火龙。康杜若回忆了下第一次来北京时,那时比赛给学生们安排的是大学招待所,除了同房的是一位东北女孩,她已经什么细节都记不清了,唯独关于简渊,她还记忆犹新。她伸了个大大懒腰倒在床上,颠倒着看简渊的背影——那时还略微有点青涩的少年,一转眼再相见,已经如此成熟可靠、端方雅正。康杜若的心情不是一般的美好。

简渊不知道自己正在被视jian,而是一边整理行李,一边问道:“休息一下,我们中午去故宫那边吃吧,然后正好就去看你错过的□□降旗仪式。”

“好啊。”

反正两人的飞机是早班,再过2小时才到饭点。他们稍微休息了下,之后简渊熟门熟路地打车带着康杜若去了北海的一家北方菜饭店。席间,康杜若顺便问起了同车的那位心理学专家:“以前光知道你涉猎广泛,今天才看到你涉猎有多广泛。话说除了心理医生,你还认不认识什么特殊职业、边缘群体之类的?”

别说简渊还真认识,他想了想,开始掰手指:“我认识过瘾君子、xing工作者、流浪汉、精神病人……你要听哪个?”

康杜若看了看餐盘里美味的食物,感觉听哪个都会影响食欲,简渊却自动给她挑了一个:“就说说我认识的一位流浪汉吧,他叫豪斯。那时我还刚成为正式工,接手了一本写流浪汉的小说,就想亲身接触接触……”

“你不会亲身当了几个月流浪汉吧!”康杜若不由发出惊叹,实在很好奇流浪版简渊的造型。

“你王子变青蛙看多了。”简渊笑道,“哪有那么夸张,我就是跟人家聊聊天。不过,你可不要小瞧美国的流浪汉。就说这个豪斯吧,他以前是个小学老师,因为跟妻子离婚,才跑去流浪的。”

康杜若“啊”了一声,觉得简直匪夷所思:“只因为离婚,就去流浪?”

“因为孩子、房子都判给了前妻,他还要支付妻子很高的赡养费。”简渊解释道,“在美国,离婚可是足够让人倾家荡产的事情,所以他干脆当流浪汉,丢掉身份,抚养费、租房、个人税……什么都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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