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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3 / 6)

盼妈妈快点回家。弟弟不会有这样的经历吧,他的爸爸和婆婆那么疼他……

蔺桷偶尔会收到妈妈写的信,信的字数越来越少,字迹也越来越凌乱,内容千篇一律是报平安,要蔺桷好好照顾自己之类。收到她的信蔺桷很放心,也不会再为脱离家庭而愧疚了。

她庆幸拥有百病不侵的体格,否则万一有个头疼脑热的,谁来帮助她,又哪来的钱上医院看病?

戴青叶在生活学习方面对她多有照顾。初期逃避他的好意是因为她恋爱的狂热全献给了盛典,有时爱情新手的奇怪忠诚不是简单就能忘却和放下的。两年之后她才接受现实摆正心态,重新审度戴青叶的好处。对她来说戴青叶是无可挑剔的男伴之选,动心的同时,她开始思考一直遮遮掩掩的家庭背景和特殊的健康状况,这些都是恋爱前需要坦白的,就算今天不说,将来始终会有那一天。

蔺桷作过比较:其一,论相貌,她和戴青叶属于同一个水平。算是托了在珂莓上班的福和朱宵灯送的化妆品,她现在已经习惯每天化妆,技术也越来越纯熟,妆后比戴青叶强出不少。其二:论学习,蔺桷的智商很一般,每次考试都如临大敌、夜不能寐,反观戴青叶,他既聪明又努力,深受教授主任和同学的喜欢。其三:论家庭,据蔺桷观察,周围像她这样家里经济和亲情双输的还真没几个。这点她也不能埋怨什么,好歹妈妈已经竭尽所能为她凑齐学费和一点生活费,让特别顾忌面子的她保住了最后一线自尊。而戴青叶说过,他的父母是市里的公务员。其四:论健康,蔺桷在50岁之前不用愁,可戴青叶会不会接受她不能生育,且不能与他白头偕老呢?

“谈恋爱真的好烦!”蔺桷把头埋进膝盖,咬着牙独自在黑漆漆的楼梯间里哼哼唱唱,“没喜欢他之前,我从来不用考虑这么多,可以和他平等相处。这下完蛋了,我要是男人,绝不会找这样的麻烦鬼当女朋友!”

爱情不是个好玩意儿,一旦沾上就特别容易自我怀疑,对方的一言一行可以让人的心情从天堂掉落到地狱,再从泥坑里重回云端。经过日复一日的折磨,人们反而越陷越深,终究成为它的傀儡。

在她热爱的爱情小说里,最吸引她的就是两个人在正式交往前产生的冲突和矛盾,她喜欢看他们带着心碎和眼泪克服接踵而至的阻碍,最终进入到彼此内心的过程。

她曾经多么羡慕和向往成为书中的女主角,直到成为叶公见过真龙,实实在在品尝过抓心挠肝的的滋味,她才再不期待龙卷风式的激狂爱情。

“爱情真是个害人精,要不是它,宵灯能和她姐姐闹出爆炸新闻?要不是它,我现在也不至于坐在这里当叫花子啦。”

突然,一个黑影出现在楼梯间门口挡住了所有的光。蔺桷还沉浸在思维乐园里坐过山车,未曾发现有人靠近。

黑影人用手指轻轻叩门:“小桷,你是来找我的吗?”

蔺桷一个哆嗦,如梦初醒。虽然看不清来人的脸,但她旋即从身形和声音识别出她正是自己苦苦守候的朱字水。

“字水!”蔺桷惊喜地喊道,“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等你?”

“我刚回来,室友告诉我看见你在这儿,猜到你是来找我的。”朱字水的声音听起来很平静。

蔺桷不知道朱字水是否抱有善意,拧过脑袋难为情地说:“有人看见我了?我还以为藏得挺好呢,没打扰你吧?”

朱字水主动挽住蔺桷的胳膊:“怎么会呢。走吧,有什么事我们出去说。”

看起来朱字水并不反感她的不速之访。

已经十点多,两人照老样子来到操场的看台,这里可以很好地避免闲杂人等。

蔺桷正愁于怎么自然地切入话题,面前伸过来一只手递上一瓶乌龙茶,她呆呆地接过,又见朱字水从包里抽出纸巾仔细地铺在台阶上请她坐下。

“字水,你好精致呀,包包里什么都有。和你一比,我一点女人味也没有。”

“我预计到会来这里,出门时顺手放进包里了。”

“你真是神机妙算。”

球场的大灯已经熄灭,远处的路灯在朱字水的脸上映出柔和的光,她露出一抹缥缈的笑容:“我不知道你是在夸我,还是在贬我。”

倘若是平时,蔺桷的脑筋不会转得这么快,而今天不同,在各怀同一件心事的情况下,她完全懂得朱字水所指何意。

自打朱宵灯告诉她戴青叶说话很会打太极之后,她也学到有时应适当改变话题避免尴尬:“还别说,我真的渴得要命,你等我先喝口茶。”说完慢条斯理地拧开瓶盖,迅即也想好了对策:“字水,我找你,是想问你借电脑用一用,我最近要交论文二稿,写是写好了,想去你那里录进去发给老师。”

“好呀,可是我们都在实习,白天没有人在,你晚上来吧。”

“真的吗?太好了!那……会不会给其他要用你电脑的人造成不便?”

蔺桷的无心之问让对方花颜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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