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的日子快到了吧?九月二十五号。”林琅问。
他侧过头看徐楚。
秋千架下,她凝视着远处沙堆的一片虚空,呆呆点头。
“那条小狗叫雪球……你知道吗,它是为了救我死掉的。”
林琅轻轻“嗯”了一句,声音微不可闻。
他等她继续说下去。
九十年代末,家附近的菜市场外不知何时开起了狗肉铺子。
有条六个月大的土狗被拴在树根边,旁边是几条吊在树上的细长大狗。
老板剐掉它的兄弟姐妹,从中取出粉色的肉球,扔进煮沸的大铁锅里。
它那时刚断奶不久,只会一个劲地仰头看着人类。
庞大如山的男人们站在跟前,渐渐遮没它头顶一小片天。
许多只脏兮兮的裤腿后面,忽然闪过两条纤细的腿,穿着蕾丝白袜。
人群散开,它听见腿的主人——一个女孩指着它,对身边的高大男人说,“爸爸,我们把它买回去吧。”
男人嫌恶看他一眼,摇摇头。
她剁了剁脚,有了细细哭腔,黑色小皮鞋在地上吧嗒直响。
“我们不买走它,它就要被吃掉了。”
老板指着它坏笑。
“是啊大哥,五十块带回去吧!刚断奶的小土狗身上二两肉都没得,不如拿去看门。这狗基因不错的,我不说别人都以为它是萨摩耶。”
它听见此话,黑似玻璃珠的眼睛一亮,两只毛茸茸的尖耳朵也竖起来,十分配合地把自己推销出去。
西装笔挺的男人牵着女孩,对老板伸出二根手指。
“二十。它顶多值二十。”
交易达成。
它被松开绳子,后脖颈的毛一缩,四只肉爪在空中胡乱扑腾,不一会儿就被揪到车上。
车发动了,一条老母狗冲出来,拦在路上呼天抢地。
它听见它的呜咽,躁动起来,不安地拿爪子去挠车门。男主人却像没听见似的,把车晃过去,一个急转弯开远了。
车拖着一大团尘烟,疯跑的老狗冲出来,它没追到底,一辆为了抢红灯加速行驶的货车压扁了它。
它意识到了什么,呜呜地靠着蕾丝白袜小腿咽气。
这下它谁也没了。
家里的女主人很讨厌狗,从来不拿正眼看它。
它见到最多的是女主人的拖鞋鞋底,一朝它狠狠踩过来,它就夹着尾巴到处躲,猛地一蹿,奔进一个软软的怀抱。
它仰起头,看到她。
女主人呵斥,“小心这灰狗身上有细菌,传染给你狂犬病!”
“它不叫灰狗。”
她说,“等它长大了,灰毛慢慢会变成白毛的,所以我要叫它雪球。”
一听到这两个音节,它耳朵一抖,支起四肢,胸脯挺得凸凸的,用肢体语言喊,到!
她被逗得咯咯直笑。
小主人有小小的一张脸,圆圆的大眼睛,她盯着你看的时候,脸上仿佛只剩一双眼睛。
从今以后,它就找到了生命中最大的靠山。
他们喊她,楚楚。
它不羞不臊地跟着小主人进卧室,藏进床底,整夜陪着她睡觉。
有天早晨她一直不醒,它出不去,急哄哄围在门边打转,没人应,只得在她床下尿了一泡。
后来它才知道,人类管这两天可以睡死过去的日子叫周末。
她上学去,它就早早等在车下,在车门将关时,噌地一下把两只前爪搭上车沿,再一眨眼,就钻进了副驾驶位,在她腿边卧成一团。
她快放学时,它提前守在门边,等她一进门就满客厅围着她赛跑,过长的指甲在木地板上溜起了冰,滑得它连头带尾巴撞向墙壁,撞得眼冒金星。
只有在这时,男主人和女主人才会跟着小主人笑起来。
几年后,它长成一条真正的大狗,可以和萨摩耶以假乱真,像条威风凛凛的大白狐狸。
尾巴也是沉甸甸的,甩过来甩过去,狐尾一样勾摄人心。
它有家里的餐桌那么高,一闻到肉香,后脚站直,前爪可以直接搭上餐桌沿。
它还会卖弄自己的高度,从不愿低头喝食盆的水,而是把脖子伸到洗衣台,张嘴去接水龙头的水滴。
渐渐地,它大到可以驮起小主人,在背上颠颠她,就把她乐得乱叫。
有一次,小主人抱着它的脑袋,嘟起嘴朝他俯过来。
它动弹不得,呆住了。
人类的双唇贴上来,带着小主人特有的香气。它把獠牙包进牙关,没再躲避,领受她的柔软。
它再也不准任何人欺负她,咬过的人两只手都数不过来。
凡是走近她的,不怀好意的,它嗅出来,不声不响走到他们腿边,一口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