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爱(1 / 2)

林知水很兴奋,多年夙愿一朝得偿,他恨不得插翅膀飞到天上。

他本就是个长袖善舞人情练达的角色。出色的姿容,优雅的谈吐,从容的仪态是很能蛊惑人的东西。他来到京城不多久,就成了京城达官显贵的座上宾,更是因为“微云淡月白玉兰”一诗,得了个玉兰公子的美名。

他素来很会利用自己优势,带着少年的狡黠和根骨里的明锐,你看着他,他就知道你对他有好感,你对他笑,他就能跟你有故事。

当年在灵州,一心想着当男宠时,他还不擅长隐藏自己,仿佛刚修炼成人形的妖精,获得了皮囊却还无法很好的藏起尾巴。但因为实在美貌和纯情,那一点点心机也能获得最大限度的理解和原谅。

现在,大抵已经是功力深厚的妖精了。

接到赐婚诏书后,他便亲自泼墨展纸,一封封写请帖,事要让这场婚事惊艳天下。

秦昭是个无趣的人,恪守礼节甚至于刻板,没有生活情趣甚至于沉闷乏味。他会在这场婚礼中,让安和感受到他跟秦昭最大的不同。

一切都和他预料得一样,他在京城多年经营的好人缘发挥了作用。得益于安和的身价飞涨,和他的多方联络,今日婚宴上满堂花醉三千客的盛况,足以在京城贵族的风流韵事里,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安和也承认林知水对自己有极强的诱惑力。

他神情骨秀而眉目如画,周正的身形可以从容撑起鲜艳的颜色,但眉目间舒朗的神韵却冲淡了五官中的浓丽,增加了留白的余味,让他变成了一个望而惊艳,却也经得起琢磨与打量的美人。

他不仅有赏心悦目的皮相和温柔细心的性格。谁不喜欢漂亮体贴的小美人日夜相伴,用心伺候呢?

所以,安和对他很满意。

林知水踩在红毯上,走向安和,如同无数次午夜梦回那样,走向自己的神女,自己的新娘。

刚下过雨,夜风微凉,从窗棱中悄然渗入,安和的声音也被染尚些许凉意。林知水抬头看到安和嘴角浑浊而玩味的笑,

她笑着说,“哎呀,又见面了”。

安和没有等新郎来给自己宽衣,而是自己去掉凤冠,褪去衣衫,起身走进了旁边的净房 。

林知水:……就这样?就直接睡吗?

不做别的了?

三年前他是不能见光的秘密情人,安和与他的欢好总带着些许发泄的性质,那是在秦昭那里不得疏解的苦闷和前路不知道怎么走的迷茫。但现在他是她光明正大,礼仪周全的驸马,他想要的,远比三年前更多。

不仅有名分,还有确凿的,全部的爱。

林知水拿起桌案上的酒壶,斟满两杯,追到净房里去。洞房花烛夜,交杯酒还是要喝的。安和不在乎,他在乎。全部的,繁琐的流程,一个都不能少,当初秦昭有过的,他现在都得有。

净房里水声哗啦,安和浑身透着清白的水汽,散着头发,好似云巅一点红霞。林知水笑着把杯子举到安和唇边,“良辰佳时,该饮一杯。”

安和长身而起,随意抓过一边的衣衫披上,内务府的小心思很明显,这薄红的绞绡轻盈而透明,披在身上,轻若无物,看在人眼里,也状若无物。

她没有多话,一饮而尽,安和早经人事,两人早已坦诚相待,她缺少了新娘子常见的羞涩和忸怩。这烟雾似的睡袍穿在身上,仿佛一幕活色生香的美人剧,然而她脸上的神情过于坦然和冷静,于是旖旎香艳的氛围便不见了。

“睡觉?”安和伸手接过林知水手里的杯子,手腕一转喂进他嘴里。

简单的话语带着小勾子,尾音一转,勾人摄魄。

林知水自然万分愿意,只是事后想起,总觉得遗憾,还有一点点的不甘,他分明转正当了正牌驸马,但公主对待他的态度,还像对待男宠。

林知水向安和保证自己会努力,建功立业,封妻荫子,平日里还想尽办法找乐子哄安和开心。

安和被林知水抱得紧紧的,有些喘不上气,笑声也被阻碍的一截一截吐出来:“我并不想你总是绕着我打转,你可以宠着自己,发展自己的爱好,就像秦昭,他就很直白的说他不想骑马,他就想在太阳下瘫着,一手拿着茶杯,一手抚摸狗头。”

林知水却无法做到秦昭那般,永远不能。大抵所有“续弦”都控制不住自己,要跟前任较劲。

“我啊,其实我没有什么爱好,有钱有势的人家才有闲心培养孩子的爱好,我们这样的最多交给我们怎么生存,爱好是奢侈品。我刚进书院的时候就发现我跟别的公子不一样,我没有特长,也不爱游戏,但我第一眼见到公主的时候,就觉得您是我的爱好了,唯一的,顶级奢侈的爱好。”

“真是好甜一张嘴”安和心想,他若是换个性别进皇宫,只怕也能当个毫不逊色的宠妃

安和觉得林知水还是有爱好的,只是他没有发现。

林知水对琴棋书画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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