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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1 / 3)

并非无事,只是找事的是苏亦青罢了。

从他找邪佛之事暴露,这人便持续不断地联系。

此人表面和善,但情绪脆弱,极爱走极端。

秦戈不想刺激他,可这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那些信鸢,一群群往结界上扑,炸出雷鸣般的脆响。

山下守阵的人发来通讯法阵:“道尊,苏道君的信鸢要处理吗?”

秦戈面无表情:“不用。”

等他没趣了,自然就消停了。

可消停不了,因隔了不到一刻钟,守阵的人惊慌地发来通讯:“道尊,这些信鸢把莲池峰下的阵石围起来了,有要炸的意思。”

这已经不是在玩了,一旦阵石被毁,整个莲池峰的结界都会破裂。

秦戈无奈,太清门对苏亦青没有任何秘密。

只要他想,来去自由。

他只得道:“我会处理。”

随手打开结界,放那些信鸢进来。

第一只信鸢展开,化为一段墨痕;第二只展开,又是一段;接下来三四段,五六段,搅成一团飘在空中。外人看来是毫无意义的杂乱线条,但在秦戈眼里却是苏亦青在咆哮:“你疯了吗?为什么不按我们商量好的办?为什么背着我找邪佛?”

两人之前达成共识,秦戈用三个月时间养伤,由苏亦青为他撑住郾城的局面。

与此同时,秦戈必须在回太清门的路上,彻底探出莱芜的来历。

可秦戈不仅没按计划修养,还半途改主意,并未将将莱芜逼迫到底。

更找邪佛做私下交易。

邪佛此人极其邪门。

一旦沾上他,轻则丧命,重则灭门祸国。

百余年前,南瞻洲的某个小国,文脉昌盛,从国君到国民,均以文为贵。

如此风气下,即便不识字的乞丐也会背诵几篇别人做出的好文章,充做自己肚里的墨水。

某年盛典,欢快的气氛到最高点,国君叫来已成年的十个王子,现场出了几十个题目,让他们随意来写作。

为避免作弊,不许他们带随从或门客,只用金銮殿里的侍者伺候笔墨。

为免品评人识别笔迹,评分有所偏颇,由国君最器重的秉笔官统一收卷后誊抄,再以不记名的方式分发出去。

得分最高者,可做太子。

此举实在儿戏,但在这小国发生又不奇怪。

权势动人心,自然有人作弊。

问题不出在题目上,毕竟众目睽睽下无法作假。

也不出在笔墨纸砚上,即便作假成功也可以立刻退换。

关键在那位才十八岁的秉笔身上,他是农户家的小儿子,因为从小聪明,被家里砸大钱送私塾读书。他很争气,七八岁就将课本倒背如流,能做出条理清晰的小文章。十岁参加考试,将比他大四五岁的学生远远抛在后面。等到十二三岁时,做的诗写的字已经摆在国君案头上品评了。如此天才,国君当然爱惜,亲自召到身边培养。

他刚满十六岁,便成为为国君誊抄奏折的秉笔官。

秉笔能写出天下最妙的文章,却依然为重病的母亲烦恼。

大王子承诺,只要秉笔在誊抄时将他的平庸之作更换为神来之笔,可为他母亲寻找神仙药。

毕竟是国之王子,有门路联系修士。

若秉笔不同意,那王府的刺客必定将他全家斩杀。

秉笔无可奈何,只好在誊写时摒弃往日用词,以大王子的习惯用语现写出一篇文笔朴素但文理透骨的好文章。

于是金銮殿上,大王子得偿所愿。

秉笔窃喜,告假回家探望母亲。

然而家中遭了贼,恶徒抢走金银还不够,恶毒地杀了他父母亲,兄嫂妹和侄儿侄女。

他拼死也没能逃脱,等死时,却有个贼可惜道:“你成也文章,败也文章啊!”

秉笔猛然惊醒,是大王子啊!

大王子成为新太子,怎么可能将作弊这样大的把柄留在别人手里?

哪里是恶贼抢劫?

根本是杀手来灭口。

他立刻将脸撞向刀锋,哀求那人:“我毁容,改名换姓,从今往后再不碰文章,求你饶我一命。”

他甚至伸出右手:“这只手也可以给你。”

就是这只惹祸的手,害了他全家。

他要活下去,即便活成一条狗,也要为全家人报血仇。

杀手动了恻隐之心,也佩服他文才,没要他手,只毁了他脸便走了。

从此后,国中再无秉笔,只多了个要复仇的貌丑乞丐。

可乞丐文弱,哪里能斗得过兵强马壮的王族?

于是,他沿路乞讨,不去富裕的大城或国都,只往著名的道佛妖修的洞府去。

但凡听说谁遇仙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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