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 章(1 / 3)

“非常棒,简直棒极了!”蓝熠拉着江狸在录音棚的沙发上坐下,“刚刚那首歌是你最近写的?”

“嗯,写我男朋友的。”

“是初恋吧。”

江狸点点头。

“难怪,听得我恋爱脑都要长出来了。”蓝熠看着歌词又笑又叹,“我还挺好奇,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男孩子,能让你写出这么活泼的歌。”

“阳光开朗,积极向上,还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像夏天一样。”

“所以歌名才叫《午夜阳光》?”

“嗯,北半球的极昼在夏天。”

“你前奏编曲加的那几个装饰音,很有圣诞节站在橱窗前,琳琅满目的那种感觉,我一开始还以为这是一首欢快的圣诞歌,没想到进入副歌之后会这么浪漫动人,说实话,很惊喜,完全的眼前一亮。”

得到赞美的江狸很开心,问蓝熠:“您喜欢这首歌吗?”

“喜欢。”

蓝熠起身倒了杯咖啡,室内香气四溢。

“不过相较而言,我还是更喜欢《当你呼唤我》。”蓝熠从音乐人的角度分析,“这两首歌,一首像精美的商品,一首像简单的纪念品。年轻人肯定偏爱《午夜阳光》,但稍微上点年纪的人,应该会更喜欢《当你呼唤我》。尽管旋律不是那么抓耳,甚至有些平淡,但却非常刻骨铭心,像一部电影,生活就是这样。”

蓝熠的评价非常一针见血。

《当你》她记得自己好像十来分钟就写完了,但《午夜》她写了很久,做了很多精巧的设计,旋律抓耳,更匠气,也更讨好一些。毕竟是要给唱片公司老板听的,她得展现自己的商业价值。

“那你呢,你更喜欢哪一首。”蓝熠把冲好的咖啡递给她。

“从商业性的角度,那肯定是《午夜》,但从艺术性的角度,我会选《当你》。”

“我还以为你下定决心做民谣摇滚,就不会考虑商业性了。”

“搞创作又不是越卖不出去就越有才华,肯定得考虑商业价值。”

蓝熠被江狸的实诚逗得哈哈一笑。

“你说得对,但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直接做流行乐,这样不是走红更快?”

“我觉得凡事都讲究一个不可替代性,形成自己的风格很重要,这样才能让人印象深刻。”江狸道,“而且我还年轻,我想试试自己的不同可能性,直接做流行乐,很容易被市场同质化,我不想泯然众人。”

这是一个17岁的小姑娘能说出的话?

蓝熠觉得江狸真是天生吃这碗饭的。

其实江狸这番话有一部分是受林女士的启发,林女士纵横广告行业多年,潜移默化中给她灌输了一个重要的观念——规划和定位。

五天后,江狸收到录制好的一张CD,她人生的第一张CD。

她抱着唱片走在回家的路上,途径一家唱片店,幻想将来有一天,她的唱片也会被摆在货架上,被人们争相购买。

后天就要和唱片公司的老板见面了,好像离梦想又更近了一步。

江狸轻哼着歌,踮着脚步蹦蹦跳跳,提前一个小时来到和宋泽朗约好的咖啡店。

宋泽朗今天比完竞赛,她刚好能把《午夜阳光》放给他听,录音棚老板还给她发了电子音频版的。

她估摸着时间,给宋泽朗点了杯拿铁,自己点了杯热牛奶。

江狸坐在高脚凳上,看着玻璃窗外,耳机里播放着音乐,悬空的双脚随着旋律一晃一晃。

“用心装点的圣诞树

数不清的礼物

没有一件是我的名目

只你在窗外为我驻足

我层层拆开夜幕

收到了你的情书

街灯闪烁而夺目

蝴蝶在胃里翩舞

精心又笨拙的邂逅

我也在为此刻等候”

宋泽朗提前了半小时从考场出来,江狸从高脚凳上跳下来,却看他身旁跟着上次那个女孩。

女孩脸色煞白,眉头紧锁,似乎在忍受极大的痛苦。

宋泽朗频频转头看她,见她蹲下,也跟她一起蹲下,从兜里掏出手机。

“世界地理的周游

我从未去过

可你的眼眸

像马尔格岛的极昼

把我带到世界尽头”

【宋泽朗】:狸狸,你到了吗?

【江狸】:怎么了?

【宋泽朗】:我同学在考场突然肚子疼,可能是急性肠胃炎,我得先把她送到医院去,你要是还没到的话,就不用来接我了。

【江狸】:好,我知道了。

【宋泽朗】:你到了吗?

“我早已向你伸出手

请不要让我等太久

我早已准备好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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