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间,即使隔着层层面纱和面具,这病患也明显感觉面具后的神医瞪了他一眼。
“没见过医术卓绝举世无双少年英才!别看了,如我这般天资卓绝,再看也羡慕不来!你这条命能保住就不错了,日后少劳心劳累,虽是碌碌无为庸人一生,但活到七老八十没问题。”
患者:“……”
他倒是忘了,这位少年神医除了医术了得,还是出了名的无情毒舌,说话犀利毒辣毫不留情面。来治病的患者,无一例外都被怼过。
*
待看完所有病患,窗外的夕阳已经半落山头。
房门合上,沈献松了口气,摘下斗笠扇了扇风,褪了面具灌下口茶休息片刻。
他怕被人认出丢脸,不敢从客栈正门进,眼见着快到巳时,只得拼命撒丫子狂奔了一大圈绕到后面小巷从窗户外艰难爬上来,又仓促换了身衣裳和斗笠才堪堪来得及。
此时屋中无人,他盘腿小心翼翼褪去鞋袜,本就受伤的大脚趾经过之前狂奔、爬墙、跪坐一番蹂躏已经高高肿起,指甲盖里全是淤血。
沈献疼得倒吸一口凉气,起身一瘸一拐去抽屉拿药给自己涂抹,结果脚趾一阵刺骨剧痛,他控制不住腿一打弯撞到矮桌角,结结实实摔了个底朝天,原本就重伤的脚趾再次折到。
沈献:“......”
好......疼疼疼疼疼......
从小到大,沈献也算是千纵百宠,除了定期发病外就没受过什么苦。
然而这种钻心的疼痛跟发病时的灼痛感又是完全不一样的痛意,简直是又一人间酷刑。
他趴在地上许久才缓过劲来,再爬起时只能单脚跳着取了药,坐在床上抱起右脚查看。
右脚已经肿成猪蹄,沈献倒吸一口凉气,小心翼翼涂上药膏。
清凉的感觉转瞬消缓了痛意,清新的药草味忽然让他想起那晚,灼痛迸发时,也是这股药草味夹杂着玫瑰花露的香味包裹住痛意。
今日在马车之上,贴身的距离让那股玫瑰花露的味道分外浓烈,仿佛现在还萦绕在鼻尖。
想到这,心顿时空了一瞬,然而下一刻沈献瘪了瘪嘴,越想越心酸。
商人重利,当真是翻脸不认人。
原先贪图自己的美色买下他,又担心他会带来麻烦转头就要丢了他,后来知道他医术了得就利用他的医术大发横财。
如今赚够了钱,连同他多说句话倒都不愿意了。
想到那个一笑起来眉眼飞扬,嘴角小梨涡灿烂得晃眼,却满心盘算满眼是钱的姑娘,沈献心中有些复杂。
他也不知这是如何,按理说他应当讨厌余娇娇,可相处久了,每次瞧见她那眼中狡黠的小狐狸模样,却又着实讨厌不起来。
但旋即他摇了摇头,罢了,反正等他身体恢复了便会离开。
他们究竟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门敲三声,药侍端着饭菜已经在门外等候。
沈献整理好衣衫让他进来,侍童将饭菜摆放在桌上笑道。
“公子今日瞧得倒是挺快,太阳还未下山便结束了。”
沈献起身走到桌前,见他一瘸一拐侍童惊讶:“公子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不小心撞了一下。”
他拿起碗筷,见药侍站在原地未出去,似是有些犹豫。
“怎么了?有话但说无妨。”
药侍吞吞吐吐:“是这样的,今日城外来了一群流民。守城的侍卫不让他们进,将他们赶到了城西郊外的荒山上。听说里面许多人不仅饿得只剩下皮包骨头,还生了病。我原本想着,想着公子您宅心仁厚,要是无事能不能去看看,但公子您既然脚受了伤便算了。”
沈献筷子一顿,困惑道:“不让进就算了,为什么要赶走?”他出谷虽然不久,但也曾听说过惯例,若遇流民,沿途各地城市皆需在城外设棚施粥赈灾,不得驱赶。
药侍解释道:“公子您有所不知,咱们城里的杨知州马上就要升迁去临安了。这杨知州......哎,按照惯例,过段时间临安派来宣旨的使臣便要到了,怕是杨知州担心城外皆是难民影响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