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晚上,约翰为了抢夺电视,向哈顿夫人告发我看《Top of the pops》,结果是我们俩都没有电视可看,它被一块布罩起来,布上印着“旧约善行”四个字。
哈顿夫人对我承诺,如果我能在周日的教堂知识竞赛中获胜,她会带我去看电影,我对此毫不期待,上次她的奖励是带我去看《十诫》。
但赢得比赛并非没有好处,也许我可以期待哈顿夫人在接下来的一周炖几次肉吃,约翰因此甚至会督促我复习,虽然他对教堂的一切都深恶痛绝。
科克沃斯并不大,我一来就是区里教堂鼓舞人心的名人。克莱门茨牧师会向人们展示治愈疾病的神迹,哈顿夫人每次都要把我带到他面前,试图让我因此想起些什么来,或让我的智力发育的更快一些——她一直认为我的脑子有问题。
每当克莱门茨牧师要求我们举证说明上帝的善行,哈顿夫人就会踮起脚尖、兴致勃勃的把我“又认识了一些字”“想起了一些过去”的故事讲给他们听。
我第一次教堂小测就得了第一名,这让哈顿夫人喜极而泣,之后我每次都是第一名,克莱门茨牧师因此很喜欢谈论我,仿佛圣光充满我的身心,他不止一次的提到给我取名时,他好像受到了上帝的指示。
我叫伊丽莎白,老实说,我不喜欢这个名字,听起来和约翰一样,古板、老派。
我当然又是第一名,克莱门茨牧师宣布的时候,红头发的伊万斯拥抱了我,她看起来比我高,得弯下腰才能抱到我:“你太棒了,每次都是第一名。”
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值得骄傲的,这儿参加竞赛的孩子几乎都不到十岁,而我显然比他们都大,但他们似乎认为我智力有缺陷,这让我赢得比赛这件事看起来更像神迹。
伊万斯夫人有一对异常优秀的女儿,教堂的每个人都知道这一点。棕头发的佩妮是本区十八岁以下100米短跑的纪录保持者,而红头发的莉莉和约翰一样,就读苏格兰一家封闭的寄宿学校,记忆和学习新东西的速度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要快,约翰说莉莉是她年级的第一名。
但她的两个女儿从不同时陪她来教堂,哈顿夫人常常在家大声议论:“瞧瞧那家人!我敢说他们一定遇到了麻烦,女孩就是这样……上帝保佑他们!”
事实上,约翰从来不去教堂,我会想伊万斯夫人在家会不会也这么议论哈顿夫人:“瞧瞧那家人!我敢说他们一定遇到了麻烦,男孩就是这样……上帝保佑他们!”
如果不是伊万斯夫人向哈顿夫人提起,我甚至怀疑她会不会让我上学,她可能就这样把我养大,然后把我扔回我的故乡传教。
哈顿夫人捡到我时,她坚持我只有10岁,但医生认为我在13-15岁。我一开始只会说普通话,科克沃斯没有华人,哈顿一家一直以为我是越南人或朝鲜人,去伦敦接约翰的时候,他们才知道我说的是中国话,伦敦遇到的华人猜测我来自新加坡或香港。
聚餐结束,回家的路上哈顿夫人买了些牛肉和洋葱,我简直想立刻飞奔回家在厨房削土豆皮,我喜欢干这种活儿,尤其是我知道今晚餐桌上会有多么美味的炖菜。
她又开始乐此不疲的对我谈起她自己皈依的故事,谈到上帝如何在她祷告之后赐给了她一个期待已久的男孩——当然是十分浪漫的故事,对另一个当事人约翰来说却并非如此。
哈顿夫人没有对我讲过,但这并不难猜,也许她一度想要把这个男孩献给上帝做仆人,男孩十岁前在教堂小测中一直获胜,但当他十一岁时,想明白自己并不想回去上帝那儿,还发现自己有个更好的去处,导致了母子关系的决裂。
在那之后,或许是害怕上帝收回男孩,或许是害怕男孩和这个家庭遭受惩罚,她每天都更真诚的祷告。有天晚上,她梦见自己还会有个孩子,过了一阵子,她在回家的路上被一条狗吸引了目光,跟着它走到垃圾桶旁,那里有个头发蓬乱、衣不蔽体的女孩。
她坚持:“这是上帝给我的指示。”
女孩说不出自己的名字,也不知道自己的过去,她甚至不会说话。哈顿夫人带走了她,第一次去教堂后,她就成了伊丽莎白。
约翰不在家,他和同学约好去买开学用品,哈顿先生是镇上的医生,有一间小诊所,大多数时候也不在家。
下午哈顿夫人会把家里都打扫一遍,永远不嫌累的擦她光亮的水槽,整理一家人的鞋子,好像这样就能把自己和那些穷光蛋和邋遢鬼区别开。
她不愿意把这些事假手他人,我曾提出帮她整理鞋子,但最后我连替她晾衣服的活计都得不到。挂晾衣绳和擦晾衣绳、挖土豆和削土豆是我最拿手的活儿,剩下的时间用来去遛狗。
有时候我真希望哈顿夫人为遛狗给我点零花钱,自从我来到哈顿家,这个差事就从没落到其他人手里。每次我都牵着查理从商业街道上拥挤着的店铺前走过,但我口袋里没有一分钱,这种情况在我逐渐识字并开始在教堂小测中获胜后才变得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