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厅堂回来后,沈清漓也没有把那个背影放在心上,毕竟这是原主喜欢的,又不是她自己喜欢的人。她觉得现在自己的当务之急是减肥,减肥!想当初她也是体重不过百,身姿婀娜,走在街上回头率超高,能让男人撞电线杆子的女人。
以前工作的时候沈清漓就非常喜欢读小说,尤其钟爱穿越类,羡慕女主个个王孙贵胄非富即贵,不仅自带金手指,还貌美如花、才艺了得;重要的是几乎所有才华横溢,玉树临风的美男子都对女主情比金坚、非她莫娶。怎么到了她这里就成这样子了?美貌就不必说了,就这两百斤的体重、龙卷风吹来都纹丝不动的身材就足够让人倒胃口唯恐避之不及了。
沈清漓在反思是不是自己投胎的角度不对不然怎么差距就这么大呢。她拍了拍脑袋强迫自己不要再胡思乱想了,既然事情已发生,就不要纠结于过去,还是想办法怎么瘦下来才是最主要的!
如果是在现代社会,沈清璃有几百种减肥方法,曾经她就靠着苹果减肥法一天三个苹果成功的一个星期瘦了8斤。可惜这个朝代还没有苹果,那就只能靠调节饮食和运动来达到减肥目的了。
沈清璃打算先给自己做个减肥计划,想到就立马行动也是她的一大优点。
“星儿,你进来一下。”沈清漓朝窗外喊道。星儿原本拿着小木盆正要去小厨房给沈清漓打水洗漱。听到小姐喊她,就立马放下手里的活计跑进屋,“小姐,叫奴婢什么事吗?”
“星儿,你去帮我找个纸笔来,我有用。”
“小姐,你好久都没有练字了,之前太太让你和二小姐一起去学堂念书练字,小姐不是不愿意去还拒绝了吗?”星儿好奇的问道。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星儿也活泼了不少,不会那么强烈的尊卑观念了。
“哎呀,你去拿了就是了,小小年纪怎么和李嬷嬷一样那么啰嗦,当心以后嫁不出去。”沈清璃佯装不耐烦道。
星儿调皮地吐了吐舌头,赶忙转身出去找纸笔去了。不过一小会儿星儿就拿着一沓纸和笔墨进来了,并手脚麻利的把宣纸铺在案桌上。三两下就磨好了墨,然后把笔递给沈清漓。
沈清漓傻眼了,忘记了这是一个没有水笔、铅笔、炭笔的时代;不过庆幸的是之前在大学时期参加过书法社团,基础的握笔运笔姿势还是会的。虽说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但架不住有天分,字迹倒还算是看得过去,就是不知道原主的字怎么样了,要是相差太大那不是一下就漏了馅?她重生这件事,在自己看来是上天的恩赐,但若是被旁人知道,免不了要当成什么鬼神精怪上身,反而会招来麻烦,所以她必须要小心行事。
想到这里,沈清璃装作不经意的样子说道,“星儿,我之前练习写的字呢?你去找一张给我,自从上次撞了头,都不记得练习到哪里了。”
一听沈清璃提到上次受伤的事星儿就心疼不已,不及细想就赶忙转身出去。很快星儿拿着一张纸回来了,沈清璃接过来一看简直啼笑皆非,只因为纸上写着“残香半烛,灰已尽。青灯半盏,窗前寒。冷梦湿雨,夜半寒。寒心薄凉,情无语。泪落青衣,花台湿。忧伴袈裟,昏做添。篱落眼脸,心生寒。魂断愁云,三千水。”这一看就是原主写的对顾言舟的爱慕之情,想不到用情还挺深的。沈清璃无奈地摇了摇头,认真看了看字迹,发现总体和她现在的水平相差不大,都不好看,哈哈。她长舒了一口气,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沈清漓让星儿该干嘛干嘛去,她自己坐在书案上开始构思减肥大计。嗯,先立个小目标吧,接下来的一个月努力减10斤。之前给星儿的食谱还得再改善一下,除了从饮食下手,再看看能不能适当增加些运动,俗话说管住嘴迈开腿,就没有瘦不下的人!
一想到自己减肥成功后也能身若扶柳,姿形曼妙,沈清璃心里就乐开了花。她在心里立下了雄心壮志,明天将会是她万里长征开始的第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