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5 章(1 / 3)

这几日镇北军预备着启程返回北地郡,军内事务顿时繁多起来。萧安庭回到萧府时已是夜灯初上。

秋玉和两个小丫头正在院子里把不耐夜寒的花草搬回屋里,见他回来,停下手里的活计,微微福了福身。

“夫人呢?”萧安庭问。

“夫人去马厩了,说是要看看踏雪和红枣。”秋玉答道,“大人,可要人送晚膳来?”

萧安庭的视线从那几株长势颇佳的花草上掠过——林知霜爱养花花草草,也爱养宠物。红枣被她从林府接过来和踏雪养在一起,不久后她又给家里添了一只乌龟和一只画眉,精心饲养着。这阵子下来,就连踏雪这匹军马都长了不少肥膘。

他收回目光,“她用过晚膳了么?”

“尚未,夫人说要等大人回来一起。”

萧安庭点点头,大步往外走,“我去找她,你们先把饭菜热热,一会儿送进来。”

等他靠近萧府后门处的马厩,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只听得林知霜几声惊呼,然后便是嗔怪般的责骂:“你这不知好歹的笨蛋,给你梳毛洗澡也要躲,过来,再不过来我赶明儿叫个厉害的来收拾你!”

萧安庭推开马厩门扉,只见林知霜挽了衣袖,正拿着把马刷要给红枣梳毛,原本收拾马厩的马工站在一旁有些尴尬地劝着:“夫人,还是让我来吧,这马脾气执拗得很,往常都是我给它梳毛,它就不愿意让别人碰它了。”

林知霜几次想给红枣刷毛皆不成,也是上了火气,一双明目瞪得通圆,正想掰一掰这马的气性,让它认清楚谁才是主人,就瞧见了萧安庭,一时间像看到了救星。

她迎上萧安庭,手也顺势握住他的胳膊,“你回来了?刚好,快帮我训一训红枣这木头脑袋,骑倒是让我骑,可喂食和刷毛的时候就不认我这个主人了。你那踏雪还是千里马呢,都没它这么能拿乔。”

红枣怕踏雪也怕萧安庭,毕竟当初背着林知霜瞎跑差点闯进闹市时,被这二位狠狠地收拾了一顿。如今见了萧安庭,闹腾了一下午的红枣立马老实了,任由着林知霜给它梳了梳毛,又摸了摸脑袋。

“怎么突然想起来要给它梳毛?”萧安庭问道。

林知霜刚净了手,要和他回主院吃晚饭,只是顺口道:“这不是要去北地郡么?我想把红枣也带去,北地郡那地方宽敞极了,总能让我骑骑马吧?”

林知霜是个好读书的——先前为了婚事布置萧府时,萧安庭把不少家私从镇北都护府运了过来,其中就有不少兵书和山水志之类——她把这些书七七八八都翻了个遍,只等着亲眼去看看北地郡的荒原大漠和驻扎边境的镇北军大营。

听她这般理所当然又期待万分,萧安庭沉默得如同锯了嘴的葫芦,那劝阻的话语无论如何也倒不出来。

林知霜兴致勃勃地讲了一会儿,才后知后觉得发现萧安庭今晚格外沉默——分明清晨临上朝时还抱着困得迷迷糊糊的自己不撒手,还说些什么“只爱红绡春帐暖”之类的话。

“你怎么不说话?今□□中出事了吗?”

“朝中无事。”萧安庭并不打算把和褚光熙的交谈告诉她,缄默片刻后只是说自己并不想带她去北地郡。

他固然也有明面上让她留下的理由——林家人不希望知霜离开燕京,而萧府名下的店面和庄子也是林知霜这个当家人一直在打理。

可林知霜不愿意,“如今和突厥战事已消,互市又建了起来,我听闻我爹说镇北都护府的刺史也有了人选,朝廷不可能让你一个握着兵权的都尉在外迟迟不回的。这番离京只是暂时,为何不让我去?庄子和铺子的事情我也安排好了。梁主事你可还记得?他是我爹娘信任的老家仆,秋玉和他小儿子最近定了亲,他二人都是管家理事的好手,能在这两年里帮我打理一二,你不必操心。”

一路说着两人已经入了主院,小丫头们已经将饭菜热好端上桌。一碟淋了香油的茭白鳝鱼丝,一碗托在莴苣叶上的莲蓬豆腐,一盆辣子炒兔肉,还有一盒蛋皮如意卷,配上两碗香米——萧安庭喜辣,故而林知霜嘱咐后厨每顿餐食都得有份重口的菜,另外也得有份自己喜欢的甜点心。

林知霜有点饿,坐下后就认真吃饭,全然不觉萧安庭看见这桌晚膳后的眉头又紧了几分——北地郡来来去去就那么点品种的菜和肉,燕京这点平常菜色在北地郡是逢年过节都吃不上的珍馐。他的霜儿只知北地郡辽阔荒原的壮丽景色,但可想过这方方面面的困窘?她可以一个头热便兴致冲冲地要跟着他去北地郡,而他却不能放纵她就这么去找苦头吃。毕竟那里的困苦与贫穷,他是尝过太多了。

更何况,褚光熙并没有说错,燕京是林知霜的家,她在这里有父母兄长的庇佑,自是最安全;可若是跟着他去了北地郡,她只有自己这一个依靠,而自己又能真的时时刻刻都护着她么?若是稍微闪失一点,怕都是无法承受之痛。

萧安庭倒不怀疑自己护着林知霜的的本事,只是他孤家寡人惯了,早已习惯风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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