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神祭召雷神(3 / 4)

或许是因为这是他第一次渴求些什么,男人没有怀疑其中真实性,只是不耐烦到:

“你的才华远在你兄长之上,请教他有什么用!”

倒在地上的岩胜一愣。

“另外,不管是什么理由,出现在了这里就是坏了规矩!既然坏了规矩,继国家便不能留你。”男人自上而下瞥向時雨,眼里满是嫌恶。

“要是让别人知道你今晚的行径,人家会怎么说我们?!”

男人粗鲁地一挥手,语气不容反驳:“祭典一结束你就立刻收拾东西离开!还有,今晚的事要是胆敢乱传,我一定砍了你!”

“把她带走!!”

一个家仆上前,拽着時雨的手腕强行将她带了出去。那人的力气很大,手腕传来肉被狠狠压紧的痛楚,不用想也知道肯定青紫了。

家仆的行为十分粗暴,将她带回住处的屋子后便甩手一扔,時雨站立不稳,膝盖重重磕在地面上,白皙的皮肤顿时裂开,涌出的几道血线被同样是红色的绯袴吸走,看不出内里的伤口正在溢血。

“老实点!再乱跑小心脑袋!”

门被关上了,随即传来门闩落下的声音。

脚步声远去后,除了自己的呼吸外,時雨听不到其他声音。

屋里一片漆黑,她也不想再去找蜡烛,用胳膊肘撑着地起来后,直接拖着痛麻的腿爬上了床褥,也不处理伤口,就这么把自己往被褥里一卷,将自己尽可能缩成一团,闭目不动了。

——她也不想来的。

時雨将脸埋进被子。

——但是如果自己不赚钱,大叔就会被杀掉。

脑海里浮现一张笑得爽朗的老实面容,以及这张面容在被关押进牢狱后日渐萎靡的样子,時雨心里猛然升起一股痛苦,几乎令她心脏骤停。

一个人流浪了这么久,才刚明白什么叫做幸福,却这么快就要失去了吗?

時雨眼圈红了。

大叔与她非亲非故,却是唯一说要做自己家人的人。

因为她没有父母,不知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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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记忆起,她就一直跟着流浪的人走。

第一个老死了,第二个被人打死了;第三个是盲人,滚进山沟里摔死了;轮到第四个的时候,時雨七岁了,出挑的样貌开始难以忽视。

一个夜里,身边睡着的男人突然摸了她,那种恶心的感觉令她尖叫,随即痛打了对方的鼻子,在男人捂着骨折的鼻子嚎叫时,她吓得魂飞魄散,远远逃离了他身边,再也不敢回去。

从此,時雨便学会了扮丑。

头发绝对是蓬乱的,身上一定到处是脏污,能捡到男人的衣服就绝不穿女人的,只要脸上的泥巴干了就立刻找新的涂上,绝对不给别人看到自己的脸。

在生活朝不保夕的时候,美丽是一种错误,女性是一种罪恶。

她见了太多被拖进逼仄巷子里的女人,眼里装了污秽,变得雾蒙蒙一片。

完事之后,男人整理着腰带离去,留女人躺在地上瞪着眼喘息,時雨没什么能为女人做的,按照惯例走过去摸了摸女人的脸,反而被一巴掌打得偏过头去。

女人教训了比自己更弱的人,心情好了许多,也起身离开了。

時雨被打了,转过来的脸上毫无感情波动,眼里依旧淡漠无神,但下一次再看到类似的情况,她还是会过去摸一摸受害者的脸。

少女固执地认为,如果是自己被欺负了,一定是想要被谁温柔地对待的。

大叔就是那个捡走她,对她好的人。

自从跟着大叔住进神社,時雨第一次体验了什么叫做正常人的生活,能够一日三餐吃上热饭,每天洗澡,晚上睡进暖和的被窝里......

看着大叔笑盈盈地为她盛早餐的身影,時雨明白了这就是有家人的幸福。

然而,那个宫司回来了。

他是前任宫司的儿子,是个早就抛弃神社不管,在镇子上成了家又时常惹是生非的浪荡子。

这位一年都不一定上山一次的宫司,久违地想起了自己名义下负责的神社,带上一众美艳妻妾上山游玩。

当他再次踏进神社,却意外发现了握着扫帚紧张地盯着他的白发美少女,女孩子相貌令人惊艳,皮肤雪白娇嫩,抿着粉唇,一双美目惊疑地看过来。

宫司胯|下一湿。

当晚就打发了妻妾回去,自己留住在神社。

后面的事即使放在话本子里也没什么新奇的,宫司趁着夜色摸进了她的卧室,被一直留心着的大叔一铁锹打中,脑壳当下就裂开,几分钟不到就没了呼吸。

但是大叔也因此被人报官抓了起来,以杀人罪关进了死囚大牢。

不知算是幸还是不幸,审案的奉行也是个昏庸无德之人,他与新任的代理宫司交好,二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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