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后,中庭,岭南。
正值梅雨时节,山木郁郁葱葱,藤萝掩映着苍松古柏,飞泉自岩石上喷礴而下,汇聚成潭,映出阴阴翠润。
粼粼的涧水旁,有人掬了捧清水洗脸。
不远处,几个士兵随意地靠坐交谈。
“就说这次百寨叛乱吧,其实早有预兆了,我听说去年冬天,岭南突然降下一场金色大雨,癞虾蟆在半夜里乱叫,声音听上去就像什么‘归于南荒,归于南荒’。”一名士兵喝了口酒,抹着唇边的酒渍道。
“归于南荒?”另一名士兵疑惑不解。
“嗨,你有所不知,岭南一带,在太.祖皇帝还没创立翌朝的时候——嗝,向来是南荒的领土。”
那士兵说话含混不清,晃了晃脑袋,继续道:
“后来啊,太.祖皇帝率军三十万,攻下岭南以后,本想越过沐澜江把南荒也给并入翌朝的疆域里,只可惜中间……嗝,出了些岔子,不得不与幻花宫定下协议,以沐澜江为界,从此中庭与南荒两不相干。”
“怪不得我瞧着这边的风气,和中庭完全不一样,敢情是因为这个。这样说来,百寨叛乱背后是有南荒那边的人捣鬼?”
“说不准,你看咱们镇守岭南的武威大将军,以前多么骁勇善战一个人,这次跟中了邪一样,面对叛军,连打四场败仗。”对方一边感叹着,一边晃着酒葫芦,又仰头痛饮了一大口。
“哎说的也是,武威大将军还是出自昭天门殷家呢,精通奇门遁甲,居然打不过一群蛮夷……”
士兵们正说得兴起,忽有一个冷冷的声音传来,打断他们的谈论:
“休息够了,该整顿行装,准备出发了。”
众人向着声音传出的方向看去,只见水边洗脸的人站直了身子,那是个穿黑衣服的青年,年龄大概二十五岁左右,眼眸如星,眉似刀锋,虽满身风尘,仍不掩俊逸之姿。
黑衣青年接过随从递来的盔甲,重新穿好,然后命令众人:
“行军,前往永安寨与殷将军汇合。”
听到对方的命令,原本坐得东倒西歪的士兵纷纷起身,牵马的牵马,扛旗的扛旗。只有刚刚喝酒的士兵,仍旧不紧不慢地收好酒葫芦,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他生得一张黄皮面孔,其貌不扬,因为醉酒的缘故,脸上还浮着两坨可笑的红。
黑衣青年皱眉看了这醉酒鬼一眼,道:
“薛万三,你下次再当着我的面喝酒,以军令处置。”
薛万三浑不在意,只是牵过自己的马。
等黑衣青年一走,就有人小声道:“嘁,耍什么威风,长得跟个小白脸一样,也没见有多大能耐,来了就当昭武校尉。”
薛万三嗤笑一声,道:“别理他,这位大少爷可不像我们,人家是响当当的世家子弟,延夏齐家唯一的嫡系,人家来岭南平叛,不过就是为了给自己的履历增添几分光彩,日后好平步青云——”
他们的声音虽不大,但总归还是有几句飘到黑衣青年耳朵里。他皱了皱眉,深茶色的眼眸沉淀着一片暗色。
——他便是已经改名齐歌,恢复齐家二公子身份的洛孤绝,虽然他来岭南的目的,确实和薛万三说的一样,但真听别人如此议论,心里总归还是有些不舒服。
他摇摇头,让自己杂乱的思绪重新恢复清明。此时已近傍晚,透过遮天蔽日的枝叶缝隙,乌云仿佛墨染,大概很快又有一场暴雨。
齐歌挥剑斩断前方一丛挡路的荆棘,然后转过身,对后面那些士兵道:“加快步伐,势必要在下雨前赶到永安寨。”
闻言,士兵不再说话,默默跟紧他,向着永安寨的方向行进。
幽暗的丛林里,翠色的鸟张开双翼,无声地从众人头顶掠过。人马踩在堆积着无数枯枝腐叶的羊肠小径上,一步一个深深的脚印。
忽然,似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行走在队尾的士兵“啊”的一声惊叫。
“怎么了?”齐歌回头。
“草丛、草丛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滑动!”惊魂未定的士兵指着旁边的灌木丛,脸色发白。
听了他的话,齐歌皱眉不语,向着灌木丛走去。
在距离灌木丛半米的时候,齐歌停下来,未见得他如何出手,剑光似扭曲的闪电,从鲨鱼皮的乌黑剑鞘中迸射开去。
“喀嚓”一声,随着木枝断裂的声音,细碎的叶子簌簌掉落,灌木丛露出一人宽的缺口。
众人伸长了脖子朝里面看去,却只见长满了苔藓的腐木静静躺在褐黄的落叶堆中。
“你眼花了吧,能有什么,这不就是一截烂木头嘛。”薛万三此刻已经酒醒了,嘲笑同伴道。
“我没看错,刚刚我确定是活的东西!”士兵争辩道。
“什么活不活的,你让这玩意儿给我动一个试试。”薛万三不屑道。
为了表示自己的不屑,他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