愉悦的周末很快到来。迟暮刚回到家,拖鞋都还没来得及换上,大脑就已经接收到了来自自己父母的爆炸性消息。
“什么?”迟暮扔下挎包甩在沙发上,瞳孔瞬间放大:“要我去管理你们新买下的那个Livehoues?我现在才上大二啊。”
迟夫人笑着朝迟暮招招手,示意她来自己身边,笑盈盈道:“就是因为你大二,所以才要多锻炼锻炼嘛。现在锻炼好了,把在商场上经营管理的头脑练出来,等你以后毕业了才好正式接手公司管理,我和你爸爸也都能放心一点。”
好吧,迟暮实在是理解不了中年人奇怪的脑回路。
“欸,对了。说起来,小昼他们家,应该也算得上是那个音乐餐厅的一部分股东吧。”迟先生想了想,转过头说道:“暮暮啊。那其实按道理来说,你以后也不用自己一个人,可以和……”
很可惜。
迟暮已经上楼进房间了。
她的房间是很厚的隔音墙,来自于外界的声音是一点都听不到。迟暮躺在床上,第10000次开始羡慕其他同学不用边上学边上班,顺便,再悲叹一下自己身为风投集团社畜的命运。
但是,迟暮没想到的是,前几天那位过敏又发烧还死不肯喝药的时?自恋狂魔?昼同志,现在也正在接收和她一样的爆炸性消息。
“什么?!”时昼诧异,紧接着就感觉天崩地裂。“要我去管理你们那个livehoues?!你们两位老总买的产业到底跟我有什么关系?”
时父清了清嗓子,瞪着时昼。“怎么就没有关系?”他深吸一口气。本来想着儿子去国外待几年能学点金融知识,没想到时昼历经四年回来还是这副死样,都差点给他这个当爸的气过去了:“你天天跟迟暮待在一起,怎么从小到大就没学到人家一点优点?她爸妈在这个产业上面出的钱比我们还多点,人家迟暮不用父母说都能自己去管,你怎么就没点男人的样子呢?”
时昼:“……”
时昼:“我都说了迟暮她跟我不是一个脑子!”
付瑶从楼上下来,冷不丁听见自己儿子这么撕心裂肺,发自肺腑的一句话,差点两眼一黑晕倒在楼梯上。
她心说这都是些什么……
得,合着自家时昼这小子,跟迟暮好是好,但如果是学习人家的优点,该没有也是一点没有。
时家的父母有点心累。
开业那天,确实是人挤人。虽说是大型的音乐餐厅,但和去明星的演唱会也没什么区别。
迟暮当时是来晚了的。
门口还有能排出五米开外的人群在熙熙攘攘地检票,身穿警服的安保拉起警戒线,手拿安检仪,努力地维持秩序。
演出场内早已有不少人,抢到前排票的观众几乎人手一个高清摄像机,对着正在舞台上表演的歌手疯狂欢呼。
迟暮一袭黑色吊带长裙,稍卷的长发落在一侧肩上,身姿伴着高跟鞋的声音微微扭动,尽显迟家大小姐的风情万种。
她在众目睽睽之下走进特别通道,一路上“迟小姐”的恭维话源源不断,几乎是个人就认识她。
进到场内,狂热的尖叫声此起彼伏,越发越大。迟暮被刺激得捂了捂耳朵,眼眸随着声浪不由得微微眯上。
“不好意思,”一道清晰的男声传来,足以透过所有嘈杂。“我不抽烟。”
迟暮顺着声音望过去,却看见了匿于静处阴影下的,穿着笔挺西装的男生。
卧槽。
时昼。
时昼居然会穿西装?!
迟暮从小到大不说脏话,尽管林书禾和时昼在她身边都没少说。但这句带着两个脏字的想法,真是她的第一反应。
“时昼?”她的声音很轻,仿佛是怕惊到谁似的,一步步朝着男生走去。“你怎么会在这?”
时昼伸手推掉商业翘楚递来的香烟和服务小卡片,正欲离开,结果抬头就看到迟暮在叫他:“迟小姐,”时昼笑嘻嘻道。“晚上好啊。”
早在时昼回国之前,林书禾就曾经无数次形容过这种修罗场般的场面。她说这就像万花丛中过叶片不沾身的大公子,突然在风月场碰到了自己的正宫的感觉。
什么狗血小说经典剧情。
当时的迟暮不听不信不传谣,现在的迟暮不仅听,而且还信以为真。
“时昼。不对,现在应该叫SC大公子了。”时昼身边的男人目光上挑,眼里带了些玩味:“没想到从国外过了几年回来,身边也会有女人了啊。欸,如果我没认错的话,这位应该是风投的千金吧?”
迟暮眉心跳了跳,这人之前跟她爸有过合作,当时她才上高二,这男的就已经开始对她不太放正经了。男人转身倒满一杯酒,自顾自地要往迟暮手里塞。“迟小姐,赏脸陪几杯?”
言下之意,无非就是说她轻浮了。
她一愣,不可能不知道这是什